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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期开展2026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现将有关评选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
3.《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评定评分办法暂行》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一)参评对象
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2名
三、评审程序
1.学校面向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发布评奖通知,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
2.申报者如实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证明等材料,送交所在院系(研究院、教学部)审核;
3.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组织评奖委员会,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奖材料汇总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送交学校燕宝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5.学校发放燕宝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评审周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前学年三大奖除外)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即如获得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6-2027学年三大奖(2027年校庆期间评选);
3.在校学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往年获奖学生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处分解除前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延毕不参评(因公访学延毕除外)。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同学于2026年10月16日17:00前将:
电子版材料:
①厦门大学2026年燕宝奖学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②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③个人评分表
④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教务服务平台-证明文件申请应用下载打印);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志愿汇截图,体现上一学年的志愿活动工时);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a.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b. 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c. 科研成果按《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标准进行分类分级填写。
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2329412689@qq.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命名为“2026年燕宝奖学金评审材料-姓名-学号”。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