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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研究生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10-12 访问数:


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期开展2026年燕宝奖学金评奖,现将有关评选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

3.《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3名

三、评审程序

1.学校面向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发布评奖通知,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

2.申报者如实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证明等材料,送交所在院系(研究院、教学部)审核;

3.各院系(研究院、教学部)组织评奖委员会,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奖材料汇总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送交学校燕宝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5.学校发放燕宝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学年度三大奖除外)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即如获得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6-2027学年三大奖(2027年校庆期间评选);

3.在校学生可连年申请本奖,用于申请本奖项的事迹与成果需于评审周期(2025-2026学年)内获得,往年获奖学生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处分解除前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延毕不参评(因公访学延毕除外)。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研究生于2026年10月15日17:00前将:

(1)纸质版材料(严格按照以下顺序排列整理):

a.附件6. 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要求填写的科研成果有登记在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上,公益活动与社会实践能提供证明材料)

b.研究生中文成绩单(教务服务平台-证明文件申请应用下载打印)

c.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教务服务平台-研究生学业与科研信息应用下载打印,只需要本人签字,先不用找研秘签字)

d.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志愿汇截图,体现上一学年的志愿活动工时)、无偿献血证明、社会实践证明

提交至黄朝阳楼D306休息室黄林霞处(进门左手边第二张桌子上)

(2)电子版材料:

a.附件5. 厦门大学2026年燕宝奖学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b.附件6. 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c.附件7. 2026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汇总表(要求填写的科研成果有登记在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上)

d.研究生中文成绩单

e.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f.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纸质材料)

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2167289416@qq.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命名为“2026年燕宝奖学金评审材料-姓名-学号”。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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