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当前使用浏览器版本过于老旧,会导致无法正常浏览网站;请您使用电脑里的其他浏览器如:360、QQ、搜狗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浏览,或者使用谷歌、火狐等浏览器。
全院各学生:
根据厦门大学学工处《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2025-2026学年评优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附件1、2)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4级以上(含2024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参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8%、2%、2%。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
研究生 | 17 | 68 | 17 |
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三、评审程序
1.学生工作处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2.院系组织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3.以班级为单位,研究生由各班班长组织民主评议,班长在进行民主评议时,注意全面展示申报人的个人情况和事迹再进行推选(申请同学需要志愿工时超过10小时),每班可推选人数详细见附件6,于9月1日15:00前将班级推荐名单、班级学生申请材料、《附件5:厦门大学申报研究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汇总后发至兼辅邮箱、并将纸质材料一并提交给兼辅。
4.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该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5.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6.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2024-2025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时间区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志愿工时应超过10小时);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 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4-2025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 “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研究生:各同学于2025年8月30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给班长
1.填写《附件3: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4:2025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
2.提交电子版成绩单
3.提交研秘签字的科研成果认证表
4.获奖奖状、志愿服务时长、社会实践活动等电子版证明材料
班长于9月1日15:00前汇总交给兼辅黄荣耀 790424219@qq.com 院楼F208 ;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