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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本科学生:
根据厦门大学学工处《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2025-2026学年评优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2%、8%和2%。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三好学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
本科生 | 50 | 13 | 13 |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发布评优通知;
(二)院系组织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各班班长于8月24日20:00前发送候选人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4:厦门大学申报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至各分管兼辅:
(四)学院组织民主评议,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该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六)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6),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2024-2025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4-2025学年至全校表彰决定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结合学校及学院评选标准,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体测达标;
3.在2024-2025学年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2.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体测达标;
3.在2024-2025学年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3.在2024-2025学年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1.本科生:各同学于2025年8月23日10:00前提交《附件3: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5:个人评分表》(评分标准见附件6)、上一学年体测成绩单电子版于班长,各班班长核查申报同学上一学年体测成绩是否达到良好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不做要求),于8月24日20:00前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将《附件4: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及学生个人申报材料交给各年级兼辅。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