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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请假单
学院 | 专业 | |||
学号 | 姓名 |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请假天数 | 从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共计 天。 | |||
请假事由 | (可另附页) | |||
诚信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请假事由属实。准假离校后,通过自学等方式保持学习进度。离校期间,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期满后及时销假返校,完成学业。 申请人: 日期: | |||
审批意见 | 班主任: | 辅导员: | ||
分管教学副院长: | 党委副书记: | |||
带队老师: | ||||
1.请假均应报班主任批准,请假期间若涉及课程缺席,需征求任课老师意见。
2.请假1-2天由辅导员批准;3-6天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7天-5周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学院党委副书记共同批准。
3.病假须附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事假须另附有关证明材料。请假3天及以上需同步提交家长知情同意书。
4.除特殊疾病或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请假须提前两天办理手续,未经批准的请假单,一律无效。本假条获批准后,应根据规定复印后送任课老师(涉及课程的话)、教学秘书和辅导员备案。
5.学生获准假离校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学校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