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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9-16 访问数:

全院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相关通知,现将我院有关校级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分配名额如下:

1. 中国银行奖学金,2名,3000元/名

2.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申报名额:1名

学院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本次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经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产生的该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由我校作为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经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后,确定其是否获评特等奖。如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二、评选办法: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为: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中国银行奖学金评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 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

3. 在评奖当年未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4. 德、智、体全面优良。

校级奖学金评选办法参照: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年9月修订)

4.《厦门大学中国银行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3月修订)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

申报奖项

所需材料

电子版

纸质版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提名人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附件2);

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

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2026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汇总表(附件6);

相关证明材料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

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背后写姓名,请勿粘贴在评审表上);

中国银行奖学金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2026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汇总表(附件6);

相关证明材料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

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递交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研究生于2026年9月18日17:00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交至黄朝阳楼D306、2167289416@qq.com,联系人:黄林霞。电子版材料提交邮件与压缩包命名: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审材料-申报奖项名称-姓名-学号-硕/博-联系方式-导师。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研究生成绩单(在教务服务平台的“学生证明申请”应用中申请下载);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科研成果分级分类(T1/T2/E/I/G1/G2),请按《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厦大人〔2025〕29 号)标准执行,具体可询人事秘书或科研秘书;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在教务服务平台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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