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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9-15 访问数:


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生命科学学院名额安排如下:

奖项

范围

名额

说明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023

6

统筹名额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024

6

统筹名额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025

6

统筹名额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全院

4

生物科学增量定向名额,面向部级拔尖计划、强基计划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3

7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4

6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5

6


国家奖学金增量定向名额的具体评审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可同时申报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须完整参加相应评选程序。

二、评审依据与参评条件

评审依据为《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号)、《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厦大生科综〔202305号)及学校本次评选通知和附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全部合格,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积极参加劳动、美育、志愿服务和集体活动。评审周期为20259月至20269月。

(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1.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方可申请。特殊学制学生按照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2.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含1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突出表现条件并提供详细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按放宽条件申报。排名比例不得通过四舍五入达到门槛;排名第1但专业总人数少于10人的,须按学校要求提供情况说明。

(三)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人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须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通过2026—2027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奖项兼得限制

同一学年内,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两项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已获奖学金情况,由学院核对兼得关系。

四、申报材料

(一)学生个人材料

1.相应奖项初审名单汇总表。

2.个人评分表。

3.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提交《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学院评选完毕后另行组织拟推荐学生通过系统填写、打印。

4.与申报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依次包括学习成绩登记表或自助打印机成绩单、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证明、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证书、竞赛证书、科研成果及其他相关材料。

5.团体竞赛项目须由带队教师注明申请人在项目中的工作量。已刊登期刊论文证明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有DOI号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的图书馆文献检索证明。

(二)班级材料

学院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核后,各班须将申请人的事迹材料提前面向班级全体同学公布,再组织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申请人须获得实际参加评议人数1/2(含1/2)以上的同意推荐票。班级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由班长和辅导员或班主任本人签字后报学院备案。

五、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学生个人申请材料须于202692110:00前提交;各班汇总材料须于202692215:00前提交。个人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文件名。请按年级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相应兼职辅导员邮箱:

12023级本科生报送至宁紫廷,联系电话:13582143183,邮箱:Apr_taurus@163.com

22024级本科生报送至林依橦,联系电话:18105051635,邮箱:2843259588@qq.com

32025级本科生报送至林铭鑫,联系电话:13290746005,邮箱:21620241153549@stu.xmu.edu.cn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申报资格;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参评资格。

六、评审、公示及咨询

学院将依照规定开展资格及材料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确定拟推荐人选后报学校审核。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期间向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反映。申报问题请联系本年级兼职辅导员,联系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6915


  • 附件【附件材料.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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