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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采用“党员e家”—福建省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党员e家”平台)管理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毕业生党员需通过该平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移
(一)转往福建省内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将转往福建省内的党组织,无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只需在“党员e家”平台上申请转出。具体步骤如下:
党员登录闽政通App搜索“党员e家”小程序→点击“服务”→选择e党务“关系转接”→选择“接收地类型”为福建省→选择拟接收组织(具体拟接收党支部名称咨询转入单位专职党务工作者)→填写“转出时间”→填写“党费交至”时间→填写“转出原因类型”→填写“转出原因”→点击“提交”,即可发起线上转出流程,提交后由各级党组织管理员进行线上审批。党员要提醒接收地党组织及时办理和确认线上审批程序。
(二)转往福建省外党组织
自2022年5月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福建省外的党组织,无需开具介绍信,可在“党员e家”平台上申请转出。具体步骤如下:
党员登录闽政通App搜索“党员e家”小程序→点击“服务”→选择e党务“关系转接”→选择“接收地类型”为省外→选择拟接收组织(具体拟接收党支部名称咨询转入单位专职党务工作者)→填写“转出时间”→填写“党费交至”时间→填写“转出原因类型”→填写“转出原因”→点击“提交”,即可发起线上转出流程,提交后由各级党组织管理员进行线上审批。党员要提醒接收地党组织及时办理和确认线上审批程序。
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组织关系转出流程申请超过90天还未办结,流程将被作废。
2.同一名党员若存在未办结的转出流程,则不允许重复提交申请,必须结束或作废当前流程,才可发起下一条新的转移申请。
3.省外系统从交换区下载省内转出流程超过10次失败,则交换区将自动将流程退回“党员e家”系统(无退回理由),该情况需通过学校管理员联系交换区具体查看失败原因。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线下转移
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的党组织无法进行跨省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出,可采用线下转出方式,即离校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申请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为90天)到转往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党支部或基层党委(党总支)管理员登录“党员e家”管理平台(https://ej.dyejia.cn:8443/efamily/login)→点击“登录”→登录管理平台→进入“党员e家”管理中心→选择“组织关系转接”→点击“转出申请”→填写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选择“线下(纸质)转接”→填写介绍信抬头、拟接收区划、拟接收支部(咨询拟转往单位)→填写“转出原因类型”→填写“转出原因”→填写“党费交至”时间→填写“转接时间”→点击“提交”→点击“介绍信”,由基层党委打印纸质介绍信并加盖党委章。
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基层党总支无法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不能为党支部、党总支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下属党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
2.“党员e家”平台开具的介绍信有效期最长为90天,特别是对于外校升学的毕业生党员,若担心介绍信有效期不足,党委管理员可适当推迟介绍信打印时间,保证党员有足够时间到转往党组织报到。同时,要注意确保其党费交至介绍信落款时间当月。
3.党员要认真核对介绍信内容。若存在错误,要及时修改更正。
4.党员须妥善保管介绍信,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完成转出手续,以确保不脱离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暂时没有工作单位或未与单位正式签约的,应优先将组织关系转到家庭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待工作单位落实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5.党员本人要将介绍信亲自交到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不得交给人事部门代办,以免造成流程延误或介绍信遗失。
6.党员到单位办理完转入手续后,要将介绍信回执联原件邮寄或传真回原单位,并由原单位党务秘书(组织员)上传至“党员e家”平台,确认党员已在新单位报到后方可在“党员e家”平台结束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三、不同类型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1.对国内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
2.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本人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一般优先建议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果确实无法找到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则由党员本人在离校前向原党组织提交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同意后,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期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4.对因私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一般优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再向接收党组织提交保留组织生活(党籍)申请。如果确实无法找到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则由党员本人在出国(境)前向原党组织提交保留组织生活(党籍)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委组织部/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毕业生党员要对回国(入境)后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作出承诺。具体操作详见《厦门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工作须知》(https://zzb.xmu.edu.cn/info/1111/16791.htm),由党员本人在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党员因私出国(境)申请”模块中发起线上申请或线下填报《厦门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