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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因公出国 (境)政审审批程序: 1、我部在接到科研处(或师资处、校外办)转来的经校长批准的出国(境)申请材料后,即在一天内,通知初访者领取《因公出国人员审批表》表格;再次出访者由我部直接办理备案表报校审批。 2、《因公出国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中“业务水平”、“政治表现”、“所在单位审查意见”等栏一律由单位(包括教研室、党组织)负责填写,并由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 3、赴台学术交流人员,每次出访均须由校港澳台办通知个人到我部领取一式四份《赴台人员审查表》,表中“业务水平”、“政治表现”、“所在单位审查意见”一律由单位(包括教研室、党组织)填写,并由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 二、政审审批手续时间: 1、收到单位送来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批表》,我部在三天内答复办理情况。 2、收到单位送来的《赴台人员审查表》,我部将在接到校港澳台办转来上报批文后,三天内答复办理情况。 三、关于办理保留(停止)党籍程序: 1、凡因私事申请出国出境探亲访友、定居或自费留学的党员,应向公安部门领取《党员申请出国或往港澳审批表》或《党员申请出境审批表》一式两份。 2、党员填表后,经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审查,逐级签署保留(停止)党籍意见后,送组织部审批。 3、收到单位送来的《党员申请出国或往港澳审批表》或《党员申请出境审批表》后,我部将在两天内办理好审批程序。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