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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国家基金申请和结题通知         ★★★ 【字体:
2007年度国家基金申请和结题通知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科技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5

 

厦门大学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2007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自200731开始,我校的受理工作于315截止。

()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07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在线查找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07xmzn/index.htm )。重大研究计划及其他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将另行公布指南引导申请。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请尽量避开集中受理期提交申请。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07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并提前提交项目依托单位审核。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申请,按照《2007年项目指南》和有关通告的说明执行。

  ()申请基金项目须使用2007年新版申请书。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二者版本号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申请书通过所在学院统一申报,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提交的申请。(申请书电子版将随本通知的电子版发送给各位科研秘书)。

  1.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及其他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至少含一份原件)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七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至少含一份原件)。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和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提交英文版申请书)。申请须提交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至少含一份原件)。

二、基金项目结题

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在线查找相应办法:http://www.nsfc.gov.cn/nsfc/cen/glbf/index.htm )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报告财务决算表印章、项目负责人签字要齐全,获资助发表的论文作为附件与结题报告装订成同一册,前五篇附全文复印件,第六篇起附首页复印件。纸质材料用羊皮卡纸作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双面复印)228日前由所在学院科研秘书收齐后送交科技处(含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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